现场履职是近年来严查的一个环节,全国多个省份不断加大对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监管。

甘肃:18年8月,对31个不到岗或不履职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停止执业1年。
江西赣州:因项目班子人员连续2-11个月未落实到岗履职,21家建企被暂停投标,55人暂停执业。同时要求,建造师每月考勤时间不少于22天。一个月考勤未达标,在整改期限内或整改未到位或考勤项目正在实施电子考勤期间,不得参加新招标项目的投标或担任直接发包项目相关岗位人员。连续二个月及以上考勤未达规定时间到岗履职的,在整改期限内或整改未到位期间,其所在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我市新招标项目的投标或承接直接发包项目的施工业务。仍不整改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无故连续3个月以上缺勤的个人,处以暂停担任赣州市辖区内项目管理人员一年。
福建:工地现场核查,重点是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现场核对文件签字,现场(电话)询问;现场通过微信发送身份证和签字照片检查施工现场有无办公桌、询问开机密码询问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数量等。
湖南:开展“标后”稽查,重点核查施工和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资质挂靠和违法分包、转包。
安徽:实行“人脸识别+工时”双重考核(IFA系统)。2017年,一次性通报近600个项目经理!
河南周口:1、建设单位:建立日常考勤制度,每日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考勤不少于1次。2、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3、项目经理累计3次不在施工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约谈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