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的员工,有义务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
迟到与早退:
注: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或无故脱岗者,扣罚1天工资。
旷工
一、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
2. 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或外出的;
二、旷工的处罚:
1.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 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5 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自动办理离职手续且不予发放当月工资(或扣除500元押金)。
打卡
一、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打卡一日两次(或四次)。
二、每月打卡记录由行政部定期核对、抽查;因公外出未打卡须及时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并注明外出日期、事由、未打卡时间,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上交行政部。